報廢車回收常見問題
我的廢棄車輛要回收,是否可以由環保局處理?回收獎勵金有多少?
廢棄車輛回收不可以交由環保局處理,請市民朋友先將廢棄車體交由合法回收業者進行回收,車體回收後,記得要取回車牌及索取環保署開立的「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並到全省監理站辦理車籍報廢,完成車籍報廢相關手續才能申領廢車回收獎勵金,詳細步驟依序說明如下:
一、車體回收:老舊車輛若不再使用,可循「回收2步驟」回收廢棄車輛:
1.「找回收商」,車主經由環保署資源回或資源回收網。
2.「拿聯單取車牌」,約定拖吊車輛時,提供車牌號碼及相關資料給回收商查證是否屬舊車出口、車輛失竊、保險理賠失竊車及查封車等不可回收禁動狀態,並於拖吊車輛時向回收商索取「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及取回車牌。
二、車籍報廢:麻煩取下您的(機車1面/汽車2面)車牌,連同車主的身分證、印章、行照至監理站辦理車籍報廢手續。
三、申領獎勵金:請填妥回收管制聯單第一、二聯相關資料,第二聯請黏貼車主身分證影本及監理單位核發之報廢或繳銷異動證明影本,建議以掛號方式,將回收管制聯單第一、二聯寄至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專用信箱(台北郵政3257號信箱),約23個工作天後即可收到獎勵金,車齡10年以上的廢汽車可申領獎勵金1,000元,車齡7年以上的廢機車可申領獎勵金300元。
轉至 基隆市環保局資源回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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